購買時確認取得稅
取得稅是在取得不動產時繳納給地方自治團體的稅金。住宅有償取得的稅率,不僅可能依價格而異,也可能依持有住宅數量、是否位於調整對象地區及取得原因而有所不同。首次購屋減免等制度也有適用條件和上限,請確認以簽約日為準的法令及 Wetax 說明。
持有期間繳納的財產稅
財產稅由地方自治團體以每年 6 月 1 日的所有人為基準課徵。住宅財產稅通常分別於 7 月和 9 月通知繳納,稅額較低時也可能一次通知。實際稅額會反映公告價格、公平市場價值比例、稅率及稅負上限等因素,因此可能不同於公告價格乘以稅率的結果。
綜合不動產稅的課徵標準
綜合不動產稅以 6 月 1 日為基準,按個人合併計算其在全國的應稅不動產。依韓國國稅廳說明,住宅是從公告價格總額中扣除 9 億韓元基本免稅額;符合條件的一戶一住宅所有人則適用 12 億韓元扣除額。土地的綜合合計土地與分別合計土地適用不同標準,因此不能將所有土地以單一金額判斷。
出售時確認轉讓所得稅
轉讓所得稅是以轉讓價額扣除取得價額及可認列的必要費用等後所得的利益為基礎計算。免稅、扣除及是否適用加重稅率,可能依持有期間、住宅數量與地區及居住條件而異。即使是一戶一住宅,也不代表一定自動免稅,仍須確認轉讓日的適用條件。
簽約前準備的資料
請保存買賣契約、取得當時的費用證明,以及可能被認列為必要費用的修繕費收據。購買前建議分別計算取得稅和年度持有稅;出售前則計算預估轉讓利益及免稅條件。若涉及共同名義或贈與,計算結果可能大幅不同,因此有必要向稅務專家或管轄機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