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計算機以大韓民國的房地產取得稅法為基準(以 2026 年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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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房地產取得稅制度概覽
房地產取得稅是在取得不動產時繳納的地方稅。以 2026 年為準,依持有房屋數與地區不同,稅率差異很大,從 1% 到最高 12% 不等。1 戶持有人會依房價適用 1~3% 的較低稅率,但多屋持有人則會依是否屬於調整對象區域,被課以 3~12% 的較高稅率。舉例來說,在首爾江南購買一間 KRW 500 million 的公寓時,1 戶持有人需繳取得稅 KRW 500 million(1%);但在調整對象區域持有 3 戶者,則需繳 KRW 60 million(12%)。取得稅必須在取得日起 60 日內申報並繳納;逾期將被加徵申報不實加算稅(3%)與延遲繳納加算稅(每天 0.025%)。除了取得稅之外,還要另繳地方教育稅(取得稅的 10%)與農漁村特別稅(重稅時 0.2%)。到 2026 年,多屋重稅稅率仍持續維持,目的在於抑制房地產投機並保護實際居住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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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房屋數詳細分析取得稅率
1 戶持有人會依房價適用分級稅率。KRW 600 million以下為 1%,KRW 600-900 million為 2%,KRW 900 million以上為 3%。例如,KRW 400 million住宅的取得稅為 KRW 4 million(1%),KRW 700 million住宅為 KRW 14 million(2%),KRW 1 billion住宅為 KRW 30 million(3%)。2 戶持有人在調整對象區域適用 8%,在非調整區域適用 3%。例如,在首爾松坡區(調整對象區域)購買 KRW 500 million住宅時,需繳 KRW 40 million(8%);但在大田(非調整區域)只需繳 KRW 15 million(3%)。持有 3 戶以上者,則適用調整對象區域 12%、非調整區域 8% 的最高稅率。以江南 KRW 600 million住宅為例,取得稅為 KRW 72 million(12%),再加上地方教育稅 KRW 7.2 million 與農漁村特別稅 KRW 1.2 million,合計需繳 KRW 80.4 million。不過,若因繼承、離婚、破產等不得已原因而成為多屋持有人,可申請排除重稅,並在 1 年內處分的條件下適用一般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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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對象區域的指定標準與現況
調整對象區域是依《住宅法》第 63 條,由國土交通部長指定的區域,通常是房價上漲率明顯高於物價上漲率,或住宅交易過熱的地區。以 2026 年 1 月為準,首爾全境 25 個自治區、京畿道 13 個市(城南、河南、果川、光明、九里、安養、高陽、水原、龍仁、華城、安山、南楊州、義王)以及仁川 2 個區(延壽區、南洞區)都被指定為調整對象區域。在調整對象區域,2 戶適用 8%、3 戶以上適用 12% 的重稅稅率,與非調整區域(分別為 3%、8%)相比,最高可相差 4~5%p。舉例來說,在首爾江南區(調整)與大田西區(非調整)各買 KRW 600 million 住宅的 2 戶持有人,其取得稅分別為 KRW 48 million 與 KRW 18 million,差距達 2.7 倍。調整對象區域的指定會依每月住宅市場動向進行分析,並按季重新檢討;市場穩定時也可能解除指定。由於 2023 年曾有部分地區解除指定、2024 年又重新指定等變動,購屋前務必先在國土交通部或不動產交易管理系統(rtms.molit.go.kr)確認最新指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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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稅與農漁村特別稅詳細計算
地方教育稅是依《地方稅法》第 151 條,在取得稅之外另行課徵的稅金,稅額為取得稅的 10%。此稅統一適用於所有不動產取得;若取得稅為 KRW 10 million,則另加地方教育稅 KRW 1 million;若為 KRW 50 million,則再加 KRW 5 million。地方教育稅用於充實地方教育財源,投入幼兒園到高中免費教育、教師人事費、學校設施改善等用途。農漁村特別稅則依《農漁村特別稅法》第 5 條,只在適用重稅稅率時課徵。若取得稅率達 8% 以上,也就是在調整對象區域購買 2 戶以上,或在非調整區域購買 3 戶以上時,會再加徵取得價額的 0.2%。以 KRW 600 million 住宅為基準,農漁村特別稅為 KRW 1.2 million。這筆稅收用於改善農漁村結構與推動農漁村地區開發。舉例來說,在首爾江南第 3 次取得 KRW 600 million 住宅時:取得稅 KRW 72 million(12%)+ 地方教育稅 KRW 7.2 million(10%)+ 農漁村特別稅 KRW 1.2 million(0.2%)= 合計 KRW 80.4 million。相較之下,1 戶持有人只需繳取得稅 KRW 6 million(1%)+ 地方教育稅 KRW 600,000 = 合計 KRW 6.6 million,稅負差距高達 12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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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稅申報與繳納流程完整指南
房地產取得稅必須在取得日起 60 日內,向管轄市、郡、區廳或透過線上 Wetax(www.wetax.go.kr)申報並繳納。取得日的定義為 ① 買賣時,以尾款支付日與登記受理日中較早者為準,② 繼承時,以繼承開始日為準,③ 贈與時,以贈與契約日為準。舉例來說,如果在 2026 年 3 月 15 日 支付尾款,並於 3 月 20 日 辦理登記,則 3 月 15 日 為取得日,需在 5 月 14 日 前完成申報與繳納。線上申報時,先在 Wetax 以認證憑證登入,進入房地產取得稅申報選單,輸入住宅資訊(所在地、面積、價格)、取得資訊(取得日、取得原因)與持有住宅現況,系統就會自動計算稅額。所需文件包括 ①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② 登記簿謄本(3 個月內核發)、③ 身分證件、④ 戶籍謄本、⑤ 若為多屋持有人,還需提供既有持有住宅的登記簿謄本。若稅額不超過 KRW 2.5 million,必須立即繳納;若超過 KRW 2.5 million,則可在收到繳款通知後繳納,或申請分期繳納(2~5 次)。逾期未繳將被加徵申報不實加算稅(未申報 20%、短報 10%、超額退稅 10%)與延遲繳納加算稅(每天 0.025%、年利率 9.125%)。例如,若 KRW 50 million 取得稅超過 60 天、於第 90 天才繳納,則會再加 申報不實加算稅 KRW 10 million(20%)+ 延遲繳納加算稅 約 KRW 1.12 million(30 天 × 0.025% × KRW 50 million)= 約 KRW 11.12 million 的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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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購住宅取得稅減免優惠
首購住宅購買者可依《地方稅特例限制法》第 36 條之 3,獲得 50% 的取得稅減免(上限 KRW 2 million)。資格條件為 ① 本人與配偶在一生中皆未曾持有住宅,② 取得當時為無房戶主,③ 所購住宅專有面積 85㎡ 以下且取得價額 KRW 400 million or less(首都圈以外地區不受面積限制)。例如,在首爾首次購買一間 70㎡、價值 KRW 300 million 的公寓,原本取得稅為 KRW 3 million(1%),可減免其中 KRW 1.5 million,因此只需繳 KRW 1.5 million。不過,由於減免上限為 KRW 2 million,因此若是 KRW 400 million 住宅(取得稅 KRW 4 million),只能減免 KRW 2 million,最後仍需繳 KRW 2 million。新婚夫妻(結婚未滿 7 年,合計所得 KRW 70 million or less)還可另外享有取得稅免稅(首都圈 KRW 300 million or less、非首都圈 KRW 200 million or less住宅)或 50% 減免(首都圈 KRW 400 million or less、非首都圈 KRW 300 million or less)優惠。申請減免時,在申報取得稅的同時提交首購住宅取得稅減免申請書,以及 ① 家族關係證明書、② 無住宅持有事實確認書(由稅務機關核發)、③ 結婚關係證明書(新婚夫妻時)即可。但若取得後 3 個月內未遷入,或 3 年內出售,已減免的稅額將被追繳,需特別注意。依 2024 年統計,首購減免申請者每年約 15 萬人,總減免金額約達 KRW 250 b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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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避開多屋重稅的方法
合法避開多屋重稅的方法有很多。第一,在滿足 1 世代 1 戶免稅條件後,先出售既有住宅再取得新住宅,即可適用 1 戶持有人的稅率(1~3%)。第二,利用暫時性 2 戶認定條件,於購買新屋後 3 年內(調整對象區域為 2 年)處分既有住宅,即可適用一般稅率。舉例來說,即使已在大田持有住宅,並在首爾另購新屋,只要條件是 3 年內出售大田住宅,仍可按 1 戶稅率繳納取得稅。第三,若因繼承、贈與、離婚、破產等不得已原因而成為多屋持有人,可申請排除重稅,並適用一般稅率。以繼承取得住宅為例,只要條件是在 1 年內處分,就可排除重稅;因離婚進行財產分配而取得的住宅也同樣適用。第四,地方低價住宅(公告價 KRW 300 million or less)不計入房屋數,因此即使持有鄉村或地方小城市的低價住宅,也不屬於重稅對象。第五,不以夫妻共同名義,而是各自單獨持有住宅時,兩人都可被認定為 1 戶持有人,從而避開重稅。例如,夫妻各自以單獨名義購買 KRW 300 million 住宅時,每人只需繳 KRW 3 million(1%)取得稅。不過,自 2023 年起稅法修正後,夫妻合併計算房屋數的規定更加嚴格,因此實際所有權結構與居住情況非常重要。最後,officetel 或都市型生活住宅(專有面積超過 12㎡)若以住宅用途取得,會被視為住宅;但若以辦公用途或出租事業用途取得,則可能不計入房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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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取得稅負擔比較分析
即使是同樣價格的住宅,依地區不同,取得稅負擔也會差很多。以 KRW 600 million 住宅為例,若 3 戶持有人在首爾江南區(調整對象區域)取得,則需繳取得稅 KRW 72 million(12%)+ 地方教育稅 KRW 7.2 million + 農漁村特別稅 KRW 1.2 million = 合計 KRW 80.4 million。相反地,在大田西區(非調整區域)購買的 3 戶持有人,則需繳取得稅 KRW 48 million(8%)+ 地方教育稅 KRW 4.8 million + 農漁村特別稅 KRW 1.2 million = 合計 KRW 54 million,差距高達 KRW 26.4 million(約 33%)。對 1 戶持有人而言,因稅率只依房價決定,不分地區,因此無論在首爾或地方,都同樣是取得稅 KRW 6 million(1%)+ 地方教育稅 KRW 600,000 = 合計 KRW 6.6 million。以 2026 年為準,調整對象區域包括首爾全境、京畿 13 個市與仁川 2 個區,全國約 65% 的住宅位於調整對象區域。尤其首爾江南三區(江南、瑞草、松坡)房價高且皆屬調整對象區域,因此多屋取得時的稅負最重。舉例來說,若 3 戶持有人購買江南區大峙洞 KRW 1 billion 公寓,則需繳 KRW 120 million(12%)+ KRW 12 million(地方教育稅)+ KRW 2 million(農漁村特別稅)= 合計 KRW 134 million。相較之下,若在釜山海雲臺區(非調整區域)購買同樣 KRW 1 billion 公寓,則僅需 KRW 80 million(8%)+ KRW 8 million + KRW 2 million = 合計 KRW 90 million,可節省 KRW 44 million(約 33%)。地方小城市或農漁村地區多數屬非調整區域,因此多屋持有人的稅負相對較低;人口減少地區房價也較低,實際稅負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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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稅節稅策略與時機
要節省取得稅,需要採取策略性做法。第一,根據房價區間進行議價非常重要。對 1 戶持有人來說,KRW 600 million or less(1%)、6~KRW 900 million(2%)、KRW 900 million以上(3%)的稅率不同,因此若以 KRW 590 million 成交,而不是 KRW 610 million,取得稅可從 KRW 6.1 million 降到 KRW 5.9 million。第二,許多情況下,單獨名義比夫妻共同名義更有利。若各自以單獨名義持有 1 戶,就能套用 1 戶持有人稅率,避開重稅。例如,若以共同名義購買 KRW 500 million 住宅,可能會被視為 2 戶而課以重稅;但若夫妻各自單獨名義購買,則各自適用 1 戶稅率。第三,也可以調整取得時點,等待調整對象區域解除指定。2023 年部分地區解除調整對象區域時,2 戶持有人的取得稅率從 8% 降到 3%,曾讓人節省數百萬到數千萬。第四,就稅負來看,繼承可能比贈與更有利。贈與必須同時繳贈與稅與取得稅,但繼承只需繳遺產稅,取得稅則免除(農地等例外)。第五,購買預售權或入住權時,只要明確表達實際居住意圖,就可能適用暫時性 2 戶特例。即使在新建住宅入住前尚未處分舊屋,只要在入住後 3 年內出售舊屋,就可適用 1 戶稅率。第六,法人名義取得的稅率通常高於個人(4~12%),因此個人名義較有利。不過,若是租賃事業或商用不動產,法人可能更有利,因此仍需與稅務專家諮詢。第七,裝修或重建組合員資格取得不會被視為另一次住宅取得,因此可以在維持既有房屋數的狀態下提高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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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稅與其他不動產稅的關係
取得不動產時,不只要考慮取得稅,也要一起考慮其他稅。取得稅是取得時只繳一次的稅;財產稅則是持有期間每年都要繳的持有稅。財產稅以公告價格為基礎計算,稅率會依房價與持有房屋數而異。綜合不動產稅( comprehensive real estate holding tax )則是在持有達到一定基準以上的不動產時,另外加課的稅。以 2026 年為準,1 世代 1 戶在公告價格合計超過 KRW 1.2 billion 時,或多屋持有人超過 KRW 600 million 時,會課徵 comprehensive real estate holding tax。這是針對高價住宅或多屋持有的追加課稅。出售不動產時,則會課徵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稅是針對賣價扣除取得價與必要費用後的轉售獲利課稅,稅率會依持有期間、房屋數與是否實際居住而不同。因此,在規劃不動產投資或居住計畫時,除了取得稅,也必須整體考慮財產稅、綜合不動產稅與資本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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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稅相關常見問題 FAQ
Q1. 預售權也算在房屋數內嗎? A. 是的,2021-01-01 之後取得的預售權(包含組合員入住權)都算入房屋數。若持有預售權 + 既有 1 間住宅,將被視為 2 戶,在調整對象區域適用 8% 的重稅稅率。 Q2. Officetel 也屬於取得稅重稅對象嗎? A. 若將 officetel 作住宅用途使用,會被視為住宅並計入房屋數,屬於重稅對象。但若以辦公用途取得與使用,則會被分類為一般不動產,而適用 4% 的一般取得稅率。 Q3. 和父母同住也算 1 戶嗎? A. 若父母年滿 60 歲或是身心障礙者,可能可被認定為獨立戶。可是如果父母未滿 60 歲且經濟上未獨立,則會被視為同一戶,房屋數會合併計算。 Q4. 都更、重建的組合員入住權要怎麼算? A. 自 2021 年起,組合員入住權已納入房屋數。既有組合員資格持有的入住權 + 新購買的入住權 = 2 戶,在調整對象區域適用 8% 的重稅稅率。 Q5. 取得稅可以分期繳納嗎? A. 可以,如果取得稅超過 KRW 2.5 million,可在收到繳款通知後 2 個月內申請分期。超過 KRW 2.5 million至 KRW 5 million可分 2 次,超過 KRW 5 million至 KRW 10 million可分 3 次,超過 KRW 10 million至 KRW 20 million可分 4 次,超過 KRW 20 million最多可分 5 次;分期期間不計利息。 Q6. 繼承來的住宅也屬於重稅對象嗎? A. 繼承住宅在取得當下適用一般稅率(農地 0.3%、住宅 2.8%),不會直接適用重稅。但若在持有繼承住宅的同時又購買其他住宅,繼承住宅也會被計入房屋數,下一次購屋時可能會適用重稅。 Q7. 先租屋再買房,可以拿到首購減免嗎? A. 可以,只要本人與配偶在一生中都未曾持有住宅,就可享有首購住宅取得稅減免(最多 KRW 2 million)。是否曾租屋並不影響,只會確認是否持有過住宅。 Q8. 海外不動產也會算進房屋數嗎? A. 不會,海外不動產不會計入韓國的房屋數。舉例來說,即使你在美國持有 2 間住宅,只要你是在韓國第一次購屋,仍適用 1 戶持有人的稅率(1~3%)。 Q9. 新建公寓與重建公寓的取得稅不同嗎? A. 稅率相同,但重建案的情況下,可能會在取得組合員入住權時與完工後移轉所有權時各課一次取得稅,因此要特別注意。 Q10. 如果不繳取得稅會怎樣? A. 若未在 60 日內申報與繳納,會被加徵未申報加算稅(20%)與延遲繳納加算稅(每天 0.025%,年 9.125%);若長期欠繳,可能會被查封並拍賣不動產。此外,也無法辦理登記,導致所有權移轉延遲。
常見問題
取得稅要在什麼時候之前申報並繳納?
必須在取得不動產之日起 60 日內,透過管轄市、郡、區廳或 Wetax(www.wetax.go.kr)申報並繳納。若超過期限,將被加徵未申報加算稅與延遲繳納加算稅。
如果是調整對象區域,稅金會多多少?
在調整對象區域,2 戶適用 8%、3 戶以上適用 12% 的重稅稅率,比非調整區域(分別為 3%、8%)最高高出 4~5%p。若稅率達 8% 以上,還會再加徵農漁村特別稅 0.2%。
首購住宅取得稅減免可以省多少?
首購住宅購買者可減免 50% 的取得稅,最多 KRW 2 million。本人與配偶都必須沒有房屋,且有取得後 3 個月內遷入、3 年內不得出售等事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