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稅(VAT)制度與計算原理
加值稅(VAT)是在大韓民國對財貨與服務交易過程中產生的附加價值課徵的間接稅。自 1977 年 7 月 1 日導入以來,至今仍維持 10% 的稅率,並占國家稅收約 30%,是重要稅源。供應金額(財貨或服務的價格)乘以 10% 的金額就是加值稅;供應金額加上加值稅後的最終金額則是供應價額。舉例來說,供應金額 100 萬韓元的商品,其加值稅為 10 萬韓元(100 萬韓元 × 10%),供應價額則為 110 萬韓元。加值稅計算有兩種方向:① 在供應金額上加上加值稅的含稅計算,② 從供應價額中扣除加值稅的未稅計算(供應價額 110 萬韓元 ÷ 1.1 = 供應金額 100 萬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