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與投資的作用不同
定期存款與定期儲蓄是依約定條件取得本金與利息的金融商品。投資不保證收益,也可能損失本金。不要只比較利率或過去的報酬率,應將稅金、手續費、提前解約條件與損失可能性放在同一張表中比較。
比起年齡,更應先考慮用錢的時間
若只按照年齡,以 20 多歲 30:70、30 多歲 50:50 之類的方式決定資產配置,可能會忽略實際情況。生活費與近期會用到的資金,不宜投入價格波動較大的資產。即使投資期間很長,也只能投資在自己能承受損失的範圍內。
先確認緊急預備金與高利率負債
如果沒有可應付突發支出的現金,或背負高利率負債,應先整理現金流,而不是急著提高投資比例。所需的緊急預備金規模,會因工作穩定性、扶養家屬、保險與每月固定支出而有所不同。
存款保障範圍與提前解約條件
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符合保障條件的存款與定期儲蓄,按每家金融機構計算,每人本金加上應計利息最高可保障 1 億韓元。並非所有金融商品都在保障範圍內。基金與績效分紅型商品等不屬於存款保障對象;即使是定期儲蓄,提前解約也可能適用低於約定利率的利率。
過去的投資報酬率不是承諾
股票指數過去的長期報酬率只能作為參考,並不保證未來收益。比較時,應統一期間、是否將股息再投資、稅金、匯率與成本等條件。與其把資金集中在單一資產,也可以考慮分散到不同資產與地區。
決定資產比例的順序
先寫下資金的使用日期與所需金額,再確認自己能承受的損失程度,以及收入中斷的可能性。接著,將短期資金放在存款與定期儲蓄等波動較低的商品,能長期持有的資金則依投資目標與風險程度分配。當生活與目標改變時,也要重新檢視設定好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