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申購綜合儲蓄的用途
住宅申購綜合儲蓄是申請公共住宅與民營住宅時所需的存摺。不過,並不是只要開戶或存入資金,就會累積一個通用的共同分數。在民營住宅積分制中,開戶期間是計分項目;在國民住宅一般供應中,繳款次數或認定金額則可能用於決定選定順序。
開戶對象與繳款範圍
住宅申購綜合儲蓄沒有年齡限制,韓國國民個人與居住在韓國的外國人都可以開戶,原則上每人限開一個帳戶。未成年人可能需要經過金融機構確認法定代理人的程序。繳款金額可在約定範圍內決定,但並不是存得越多,在所有供應類型中都會以相同方式認定。
民營住宅積分分為三個項目
民營住宅積分由無住宅期間最高 32 分、扶養家屬人數最高 35 分,以及開戶期間最高 17 分組成。申請人本人不計入扶養家屬人數。每個項目都有包括家庭成員組成與同住期間在內的認定條件,請透過韓國申購平台積分計算器與住戶招募公告確認。
應區分繳款次數、認定金額與存款金額
國民住宅與民營住宅,以及不同地區、面積與供應類型的繳款次數、認定金額和存款標準各不相同。公共住宅申購存款每月可認定的繳款上限,已自 2024 年 11 月起由 10 萬韓元提高至 25 萬韓元。不要把 1,500 萬韓元視為所有住宅申購的繳款認定上限,也不要只按面積區分每月最低繳款金額。
申請前應在住戶招募公告確認的事項
請先確認感興趣社區的住宅類型、供應方式、當地居住條件、無住宅條件,以及所得與資產標準。不要把家庭計畫當成提高分數的方法,而應依住戶招募公告發布日當下的實際家庭成員組成與法定認定條件計算。部分特殊供應與優先供應可能對存摺條件設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