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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申請條件
離職前 18 個月內,至少需要 180 天以上的投保期間。您必須有工作意願與工作能力,但無法找到工作,且需積極尋找再就業。原則上以非自願離職為主;自願離職則有限制。本計算機以月數換算為天數(月 × 30)來檢查 180 天條件。
輕鬆確認失業給付資格,並計算預計給付期間與金額。
離職前 18 個月內,至少需要 180 天以上的投保期間。您必須有工作意願與工作能力,但無法找到工作,且需積極尋找再就業。原則上以非自願離職為主;自願離職則有限制。本計算機以月數換算為天數(月 × 30)來檢查 180 天條件。
每日給付金額為離職前 3 個月平均薪資的 60%。截至 2026 年,最高為 68,100 KRW/日,最低為 66,048 KRW/日(2026 年最低工資 10,320 KRW × 80% × 8 小時)。因此,月薪的 60% 除以 30 後,會套用最低/最高限制。預計總額為每日給付金額乘以預計給付天數。
50 歲以下:未滿 1 年為 120 天,1-3 年 150 天,3-5 年 180 天,5-10 年 210 天,10 年以上 240 天。50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的期間更長(120/180/210/240/270 天)。
本計算機僅供簡易確認,實際結果可能不同。請至就業中心確認具體資格。離職後請盡快申請失業給付。本計算機以韓國就業保險制度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