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转让所得税?
股票转让所得税是对出售股票所获差益(转让所得)征收的税款。转让差益 = 转让价额 − 取得价额,是否课税及税率取决于您是大股东还是小额股东。大股东是指在上市股票情形下持股比例达1%(KOSPI)·2%(KOSDAQ)·4%(KONEX)以上或单个股票市值达50亿韩元以上的股东,小额股东则为未达此标准的股东。例如以1亿韩元买入三星电子股票并以1亿5千万韩元卖出,转让差益即为5千万韩元。若为大股东,须就这5千万韩元缴纳转让所得税;若为小额股东(仅限上市股票),则免税。
※ 基于2026年
自动计算股票转让时产生的转让所得税。支持国内上市/非上市股票以及海外股票,可按大股东、小额股东区分精确计算应缴税款。
股票转让所得税是对出售股票所获差益(转让所得)征收的税款。转让差益 = 转让价额 − 取得价额,是否课税及税率取决于您是大股东还是小额股东。大股东是指在上市股票情形下持股比例达1%(KOSPI)·2%(KOSDAQ)·4%(KONEX)以上或单个股票市值达50亿韩元以上的股东,小额股东则为未达此标准的股东。例如以1亿韩元买入三星电子股票并以1亿5千万韩元卖出,转让差益即为5千万韩元。若为大股东,须就这5千万韩元缴纳转让所得税;若为小额股东(仅限上市股票),则免税。
大股东转让上市股票时,课税基准3亿韩元以下部分适用20%(含地方所得税22%),超过3亿韩元部分适用25%(含地方所得税27.5%)的累进税率。先从转让差益中扣除基础扣除额250万韩元,再按区间适用税率。例如课税基准为5千万韩元时,全额落在20%区间,转让所得税为1,000万韩元,地方所得税100万韩元,合计1,100万韩元。若课税基准为5亿韩元:3亿韩元部分20%(6,000万韩元)+超过2亿韩元部分25%(5,000万韩元)=1亿1,000万韩元。但非中小企业法人的大股东若持有期限不满1年即转让,则统一适用30%(含地方所得税33%)单一税率,而非上述累进税率。大股东的认定以转让日所属事业年度末日为准,并将特殊关系人的股票合并计算。
非上市股票不分大股东与小额股东,一律课税。小额股东转让非上市中小企业股票适用10%(含地方所得税11%),非中小企业的一般法人股票适用20%(含地方所得税22%)。大股东转让非上市股票时,与上市股票相同适用3亿以下20%/超过25%的累进税率(非中小企业且持有不满1年则为30%),持有3年以上可享长期持有扣除,最高可扣除30%(3年10%、4年20%、5年以上30%)。例如小额股东持有中小企业非上市股票5年,产生转让差益1亿韩元时,适用长期持有扣除3千万韩元后,课税基准为6,750万韩元,转让所得税为675万韩元(10%)。
海外上市股票(美国、香港等)的转让差益与国内股票分开,每年单独适用250万韩元基础扣除额,之后适用22%(所得税20%+地方所得税2%)的单一税率,大股东与小额股东同等课税。由于韩国证券公司不会自动代扣代缴,须在每年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自行申报缴纳。例如转让差益为3,000万韩元时,课税基准为2,750万韩元,转让所得税为605万韩元(2,750万韩元×22%)。韩元折算采用结算日外汇交易基准汇率,汇兑差益本身不单独课税,而是计入韩元折算后的损益。
转让差益 = 转让价额 − (取得价额 + 必要费用)。必要费用包括证券交易税、中介手续费等。基础扣除为每年250万韩元(国内股票与海外股票分别单独适用),长期持有扣除在非上市股票持有3年以上时最高适用30%。小额股东转让上市股票时免税,但非上市股票需课税。本计算器以大韩民国税法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