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养老金的基本条件
缴纳保险费的参保期限达到 10 年以上,并达到按出生年份规定的开始领取年龄后,即可申请老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从 1953 至 1956 年出生者的 61 岁起分阶段提高,1969 年及以后出生者为 65 岁。
每个人的预计金额不同的原因
养老金金额会综合参保期限、参保期间的标准月收入,以及所有参保人员的平均收入等因素计算。仅将最近的月薪乘以 9%,或与同龄人比较,都无法得出准确金额。
最准确的查询方法
请通过国民年金公团的电子民愿服务或移动服务查询参保记录和预计养老金月额。同时确认过去的工作单位或缴费例外期间是否与预期不同。认证方式请以服务页面当前显示的说明为准。
提前领取老龄养老金与延后领取养老金
提前领取老龄养老金在满足收入条件等要求时,最多可以提前 5 年领取,但每提前 1 个月,养老金将终身减少 0.5%。相反,延后领取时,每延后 1 个月,养老金增加 0.6%,最多可申请延后 5 年。哪种方式更有利取决于个人情况。
申请补缴或自愿参保前请先确认
如果有缴费例外期间,可以向国民年金公团确认是否符合补缴条件;如果不属于强制参保对象,也可以确认是否能够自愿参保。请比较缴费金额、增加的参保期限和预计养老金变化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