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类型划分的计算范围
本工具分别估算住宅用低压、高压及一般用(甲)I、II和(乙)。住宅用采用月度用电量;一般用(甲)I采用总用电量和计费需量;一般用(甲)II和(乙)采用同一季节、同一电价期内账单上的低谷、平段和高峰用电量及计费需量。不包括折扣、功率因数、抄表日按比例计算和合同专项调整。 · KEPCO
估算住宅用低压、高压及一般用(甲)I、II和(乙)的月度电费。
根据输入值比较同月各选项的估算金额。 仅比较同一合同类别和电压在当月适用的选项。
| 电价选项 | 基本费 | 电量费 | 总电费 |
|---|
本工具采用2026年电价模型。韩国电力公社官方电价表已于2026年10月24日核对。
计算在当前月用电量中加入某个家电用电后,电费会增加多少。可按空调、微波炉、烘干机等实际开启时间确认。
这是用于比较的假设。追加用电量全部计入所选时段,不按时钟时间自动判断时段。实际账单计算可能不同。
※ 实际功耗会因能效等级、设置、变频负载以及烹饪或烘干程序而异。
本工具分别估算住宅用低压、高压及一般用(甲)I、II和(乙)。住宅用采用月度用电量;一般用(甲)I采用总用电量和计费需量;一般用(甲)II和(乙)采用同一季节、同一电价期内账单上的低谷、平段和高峰用电量及计费需量。不包括折扣、功率因数、抄表日按比例计算和合同专项调整。 · KEPCO
9月至次年6月的阈值为200和400 kWh。7月和8月为300和450 kWh。只有超过阈值的用电量进入下一档能源费率;较早档位的用量仍按较低费率计算。在7月、8月、12月、1月和2月,超过1,000 kWh的用电量按低压超额用电费率每千瓦时736.2 KRW计费。 住宅用高压仅供公寓估算参考。实际物业费中的电费或整栋楼结算金额可能不同。 住宅用低压的税前月度电费低于1,000韩元时,按1,000韩元计收。不适用于高压受电公寓或一户多家庭合同的单独住户,也不适用于不足一个月的结算期。
估算会加入每千瓦时9.0 KRW的气候与环境费用。KEPCO公布了2026年每季度每千瓦时+5.0 KRW的燃料调节费,因此本模型对每个账单月份采用相同调节费。电力产业基金费率自2025年7月起为2.7%。基本、能源、气候和燃料费用分别舍去不足1韩元的部分,然后再相加得到电力小计。增值税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韩元;基金舍去不足10韩元的金额;最终总额也舍去不足10韩元的金额。
不含折扣、抵扣、滞纳金和合同专项调整。公寓单户估算不代表物业费或整栋楼结算金额。 不足2,000韩元的金额可能并入下一期账单。 请确认账单用电量属于同一季节和同一电价期。不含折扣、功率因数及抄表日按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