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供应价额?
供应价额是不含增值税(VAT)的货物、服务的纯价格。在此基础上加上10%的增值税即为"供应对价"(合计金额)。例如供应价额为100,000韩元时,增值税为10,000韩元,合计金额(供应对价)为110,000韩元。反之,若从客户处只收到"含增值税110,000韩元"这一金额,在开具税金计算书前,需要将其准确拆分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
※ 基于2025年(增值税率10%)
只需输入一个含增值税的合计金额,即可精确拆分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本工具避免因舍去韩元零头而产生的分摊误差,始终保证"合计=供应价额+税额"精确成立,并提供税金计算书填写示例。
供应价额: —
税额: —
合计: —
供应价额: —
税额: —
合计: —
※ 韩元零头舍去方式:供应价额=⌊合计金额 ÷ 1.1⌋,税额=合计金额-供应价额(无分摊误差,始终与合计精确一致。)
供应价额是不含增值税(VAT)的货物、服务的纯价格。在此基础上加上10%的增值税即为"供应对价"(合计金额)。例如供应价额为100,000韩元时,增值税为10,000韩元,合计金额(供应对价)为110,000韩元。反之,若从客户处只收到"含增值税110,000韩元"这一金额,在开具税金计算书前,需要将其准确拆分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
从含增值税合计金额求供应价额的公式为"供应价额=合计金额 ÷ 1.1"。例如合计金额为110,000韩元时,供应价额为100,000韩元(110,000 ÷ 1.1),增值税为10,000韩元(110,000-100,000)。实务中合计金额可能像11,000韩元这样无法整除,此时应先将供应价额按韩元舍去零头(⌊11,000 ÷ 1.1⌋=10,000),再用"合计金额-供应价额"反算税额,这样便不会产生四舍五入误差,始终精确满足"供应价额+税额=合计金额"。若分别对供应价额与税额四舍五入,可能产生与合计相差1韩元的分摊误差,本计算器可避免这一问题。
反过来,很多情况下只确定了纯服务费(供应价额),需要求出最终应收总额(合计金额)。此时使用"合计金额=供应价额 × 1.1"计算。例如报价单上只写"服务费2,000,000韩元",若不明确是否含增值税,可能引发纠纷,因此最好同时标明三个金额:"供应价额2,000,000韩元+增值税200,000韩元=合计金额2,200,000韩元"。
税金计算书(含电子税金计算书)必须将供应价额与税额分别作为独立项目记载。通过国税厅Hometax或ASP开具电子税金计算书时,也需准确输入供应价额与税额;若系统只输入合计金额而无自动拆分功能,提前用本计算器计算可减少失误。在报价单、合同书中,也建议以"供应价额+增值税=合计金额"的形式同时标明三个金额,以避免与交易对方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