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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价额计算器

※ 基于2025年(增值税率10%)

只需输入一个含增值税的合计金额,即可精确拆分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本工具避免因舍去韩元零头而产生的分摊误差,始终保证"合计=供应价额+税额"精确成立,并提供税金计算书填写示例。

计算结果
供应价额
增值税 (10%)
税金计算书填写示例

供应价额:
税额:
合计:

※ 韩元零头舍去方式:供应价额=⌊合计金额 ÷ 1.1⌋,税额=合计金额-供应价额(无分摊误差,始终与合计精确一致。)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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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供应价额?

供应价额是不含增值税(VAT)的货物、服务的纯价格。在此基础上加上10%的增值税即为"供应对价"(合计金额)。例如供应价额为100,000韩元时,增值税为10,000韩元,合计金额(供应对价)为110,000韩元。反之,若从客户处只收到"含增值税110,000韩元"这一金额,在开具税金计算书前,需要将其准确拆分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

02

如何从含税合计金额中拆分出供应价额

从含增值税合计金额求供应价额的公式为"供应价额=合计金额 ÷ 1.1"。例如合计金额为110,000韩元时,供应价额为100,000韩元(110,000 ÷ 1.1),增值税为10,000韩元(110,000-100,000)。实务中合计金额可能像11,000韩元这样无法整除,此时应先将供应价额按韩元舍去零头(⌊11,000 ÷ 1.1⌋=10,000),再用"合计金额-供应价额"反算税额,这样便不会产生四舍五入误差,始终精确满足"供应价额+税额=合计金额"。若分别对供应价额与税额四舍五入,可能产生与合计相差1韩元的分摊误差,本计算器可避免这一问题。

03

反向计算:由供应价额求合计金额

反过来,很多情况下只确定了纯服务费(供应价额),需要求出最终应收总额(合计金额)。此时使用"合计金额=供应价额 × 1.1"计算。例如报价单上只写"服务费2,000,000韩元",若不明确是否含增值税,可能引发纠纷,因此最好同时标明三个金额:"供应价额2,000,000韩元+增值税200,000韩元=合计金额2,200,000韩元"。

04

税金计算书开具与供应价额记载

税金计算书(含电子税金计算书)必须将供应价额与税额分别作为独立项目记载。通过国税厅Hometax或ASP开具电子税金计算书时,也需准确输入供应价额与税额;若系统只输入合计金额而无自动拆分功能,提前用本计算器计算可减少失误。在报价单、合同书中,也建议以"供应价额+增值税=合计金额"的形式同时标明三个金额,以避免与交易对方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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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供应价额与供应对价有什么区别?
供应价额是不含增值税的纯货物、服务价格;供应对价(合计金额)是供应价额加上10%增值税后的最终金额。
为什么不直接减去10%,而要除以1.1?
增值税是按供应价额(税前金额)的10%计算的。若直接从合计金额(税后金额)中减去10%,会导致增值税计算偏高,因此必须先将合计金额除以1.1求出供应价额。
计算结果是否总能精确吻合?
是的。本计算器先将供应价额按韩元舍去零头,再用"合计金额-供应价额"反算税额,因此不会出现四舍五入导致的1韩元误差,供应价额与税额之和始终与合计金额精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