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期权(认股选择权)?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即认股选择权,是指公司授予高管及员工在未来某一特定时点,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行使价格)买入公司股票之权利的制度。它在初创企业和风险企业中被广泛用于吸引人才与激励团队,当公司成长、股价上涨时,高管及员工便可获得行使价格与市价之间的差额收益。例如,以行使价格1万韩元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市价为5万韩元时行使,每股可产生4万韩元的收益。行使1,000股则共产生4,000万韩元的行使收益,该收益按劳动所得课税。
※ 基于2025年
自动计算行使股票期权(认股选择权)时产生的劳动所得税,以及转让时产生的转让所得税。同时反映风险企业的税收优惠,从而精确计算税额。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即认股选择权,是指公司授予高管及员工在未来某一特定时点,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行使价格)买入公司股票之权利的制度。它在初创企业和风险企业中被广泛用于吸引人才与激励团队,当公司成长、股价上涨时,高管及员工便可获得行使价格与市价之间的差额收益。例如,以行使价格1万韩元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市价为5万韩元时行使,每股可产生4万韩元的收益。行使1,000股则共产生4,000万韩元的行使收益,该收益按劳动所得课税。
股票期权的行使收益被归类为劳动所得,适用综合所得税率(6%~45%)。行使收益 = (行使时的市价 - 行使价格) × 股票数量,并与年薪合并课税。例如,年薪5,000万韩元的员工取得4,000万韩元行使收益后,需就合计9,000万韩元缴纳综合所得税。若为风险企业,则行使收益的50%免税(每年以3千万韩元为上限),实际课税对象为2,000万韩元。企业是否为风险企业可凭中小风险企业部的风险企业确认书加以确认。
出售通过股票期权取得的股票时产生的差益,按转让所得税课税。转让差益 = (出售价格 - 行使时的市价) × 股票数量,大股东适用22%(含地方所得税为24.2%)的税率。大股东的认定标准为:上市公司持股比例1%以上或市值10亿韩元以上。例如,以行使时市价5万韩元取得的股票以10万韩元出售,每股产生5万韩元转让差益,出售1,000股时,需就合计5,000万韩元的转让差益缴纳转让所得税1,100万韩元(22%)及地方所得税110万韩元(10%)。小额股东转让上市股票时免税,但转让非上市股票时须课税。
行使收益的50%免税(每年以3千万韩元为上限),且员工持股组合出资的股票享有优待。需提供风险企业确认书。行使收益被归类为劳动所得,适用综合所得税率6%~45%(累进税率);转让差益的课税以大股东转让所得税22%(含地方所得税为24.2%)为准。小额股东仅在转让非上市股票时课税。本计算器以大韩民国的税法为准。